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古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 0013号
执法依据:
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
处罚事由:
建筑物设置防盗设施影响防火、逃生、灭火救援
行政相对人名称:
古田县喜来登宾馆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2350922MA309C4F22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240013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