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蕉公(消)行罚决字〔2017〕0053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、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
处罚事由:
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,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
行政相对人名称:
宁德市蕉城区前林网络会所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9027753574942
处罚结果:
责令停产停业,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70053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