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
编号:
宁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 0009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《福建省消防行 政处罚裁量规定》(闽消〔2023〕112号)第十六条
处罚事由:
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
行政相对人名称:
宁德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9025792635XM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240009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