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东公(消)行罚决字【2017】0068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
处罚事由:
存在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
行政相对人名称:
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503156182816C
处罚结果:
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叁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70068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