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东消行罚决字【2019】0043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
处罚事由:
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
行政相对人名称:
中国红家居装饰材料综合批发市场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该单位未提供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162840元整。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90043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