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东公(消)行罚决字【2018】0005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
处罚事由:
占用消防车通道
行政相对人名称:
游**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35220119870504****
处罚结果:
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80005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