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屏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0007号
执法依据:
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以及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》第二十条
处罚事由:
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
行政相对人名称:
叶**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35222**********028
处罚结果:
警告的行政处罚
救济途径:
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240007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