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东消行罚决字【2020】0002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
处罚事由:
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
行政相对人名称:
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水岸阳光幼儿园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52350902081626311Y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8420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200002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