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柘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0009号
执法依据:
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及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》 第三十七条;
处罚事由:
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、器材、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;
行政相对人名称:
远晟(福建)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柘荣分公司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926MA8URLDF92
处罚结果:
罚款人 民币玖仟伍佰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240009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