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行政处罚决定书
编号:
蕉公(消)行罚决字〔2017〕0047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
处罚事由:
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
行政相对人名称:
宁德市一品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蕉城蕉南分公司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90208434976XG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70047
附件:
附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