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: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
编号:
宁公(消)行罚决字[2018]0005号
执法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
处罚事由:
存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
行政相对人名称:
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913501026692624831
处罚结果:
罚款人民币柒万零壹佰元整
救济途径:
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类型:
暂无
备注信息:
20180005
附件:
附件.pdf